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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3日 星期四

林鄭特首的Identity Crisis

特首用母子關係來比喻自己與青年人的關係,其實就是菲傭當了自己是女主人,忘了自己只是僕人,是家中最小的一個。

「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做你們的用人;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必做眾人的僕人。」這位自稱天主教徒的特首應該久久未讀聖經。

菲傭不單自封女主人,還無視家中的長者、男女主人、青年少主,獨行獨斷,說要教育他們。這當然換來眾人反抗。於是這名菲傭便僱了兵去把主人一家又拉又打。在香港,母親打仔都稱為「虐兒」,請問菲傭僱兵來打少主,又該當可罪?而且,這菲傭用來僱兵的錢,還是在主人家中偷來的。

此等僕人,聖經一字記之曰「惡」。「惡」,就是「惡」,實在沒更精準的詞語,也無須更詳盡的闡釋。

林鄭特首,你不是「慈母」,你只是個「惡僕」,你的惡已聲聞於天,聲聞於人間整遍大地。難道你以為淘寶了天堂的入場券,就真的可以在天國坐席嗎?你夢醒了沒有?

2019年4月18日 星期四

養育女兒的自省 -- 心靈回溯

若是沒有生兒養女,我的世界是簡單得多。面對世界,我的強處,足以處理和抑制各種問題,然後開心生活,就已經很足夠。

可是,在教育女兒的事情上,我終於發現,我的強處,其實沒甚麼用處。倒過來,我是更需要注目於自己的弱點,心靈的破碎,尋找那埋藏在自己心深處的「小孩子」。

每個小孩都不一樣,我並不需要女兒能承繼我的能力﹝如果可以,那當然不是壞事﹞。即使我想強行硬塞給她,要她把我懂的全都學會,那也是強人所難的事。做不到的就是做不到。所以說,我的強項,對於培育她,其實沒甚麼用處。

在女兒成長的過程中,她的情緒、脾氣、不安、快樂、滿足,及至影響作父母的情緒、關係,還有一堆入學的思量,引申住屋、環境、玩具,還有將來的學習模式等的問題。我所擅長的東西,在這裏又再次失效。我很懂得面對世界,但在孩子成長的事情上,卻完全用不上場。

女兒吵著鬧情緒,大哭大喊,然後觸發起我和老婆的神經,最後引起我們倆都吵起來﹝有時是倒轉次序﹞。孩子的脾氣引致父母的脾氣,然後摧毀了孩子的安全網,孩子不安的哭,父母竭力抑壓著自己,把自己的情緒冷處理,安頓好孩子,也沒空間好好冷靜的彼此縫補關係。多試幾次,就會開始發現,自己的心靈世界出現越來越多碎片,慢慢的分崩離析。

想要明白孩子,明白老婆,最難的要明白自己,難免要把自己的生命作出無限次回溯。追想自己初就職、讀大學、高考會考、青年時期,再追溯到童年、幼年。每次的回溯也是經歷混沌,然後拆毀一點對自己的固有認知,又發現一些新的自我認知,也就對孩子、伴侶,還有自己的需要和狀況理解多一點點。

那年,我走進了職場,經歷了如此這般,某君如此如此待我,我開始明白世界的邪惡,於是我開始怎樣怎樣保護自己......

那年,我還在讀大學,看到身邊的同學們如此這般,於是我開始閉上門,做自己想做的事......

那年,我在高考,如此這般的經歷,我體會那種壓力,也能夠明白壓力背後的原因是......

那年,我在讀中學,老師是如此這般,所以我決心要學習或一定不要學像那老師......

那年,斜陽西下,金黃色的居所,我在地上砌模型,我享受的是......

那年,我還小,媽媽伴我一起睡,我還在抱著個毛公仔,而背後的意義是......

每次認真或無意的回溯,打開記憶的盒子,都會引起強烈的感性因子。是過去的喜怒哀樂,塑造今天的自己。也只有明白認識並接受自己的過去,才能體會家庭裏的每一個人都帶著他們的過去,然後才可以嘗試理解今天大家走在一起所帶來的喜怒哀樂。

人類所需要的東西都相當近似,所追求的都幾近相同。諸如快樂、滿足、安全感、穩定的關係,都是核心需求。所表達出來的形式可以不同,例如快樂可以是玩具、遊戲機、電影;安全感可以是保險箱、權力、或是媽媽的抱抱。其形不同,但背後的需要是相當一致的。

罪是另一個在這裏衍生的問題。它是一個必然出現的枝節,搞不好就會侵吞主幹。快樂變成放縱、滿足變成慾望、安全感變成濫權、穩定的關係變成放肆。這是成年人要面對的課題,也是孩子們要面對的課題。同樣的,我不能從我的強處去教導女兒如何攻克己身﹝因為成功的例子實在沒有很多﹞,更實在的,是我的軟弱在指導我如何培養她去學習攻克己身。

心靈的回溯就像一根從過去而來,且看不到盡頭的繩子。拉著繩子往回路去,放下已成形體的表象,就可以逐漸看到自己心靈中的「小孩子」。耶穌說,人若不變回小孩子的樣式,就不能進天國,因為天國裏是這樣的人。

日本動漫《鋼之鍊金術師》,主角愛德華艾力克在講述鍊金術師所做的事情時,說鍊金術分成三個過程,分別是「理解」、「分解」,以及「再構築」。心靈回溯就是進行這個鍊成過程。理解自己的過去,分解自己的過去,再構築對自己/別人/世界的理解和認識。每次回溯都是折毀和建立。也因此,痛,是少不免的。No pain no gain。

在此,我要謝謝我的女兒。我的孩子,使我學習做回一個孩子。

2018年3月16日 星期五

Fear God

Fear God,中文聖經譯做「敬畏神」。「敬畏」二字,翻譯得唯妙唯肖。

一個信主的人,如果不Fear God,他就不是信主的。神都不怕,那你就是把自己看成是神之神了。

近日朋友遇上一個工人,簽了合約又毀約,回到前僱主那裏去。來來去去,浪費了想聘請他的人一大筆金錢和時間,還為眼前急於聘請工人的朋友帶來很多麻煩。承諾會賠償損失,其後又反口,說自己根據法律 (by law),有權這樣做,不必賠償。這個工人曾說自己是信主的﹝天主教﹞,對信仰是認真的,而不是因為國教,或是生來就是教徒的那種。

站在信仰的立場,我們談論甚麼叫做by law,甚麼叫做mercy。按法律,你製造了很多麻煩,害別人損失了金錢和時間,都不能逼你賠償。同樣的,按法律,僱主出糧給你就足夠,不必待你好;按法律,做工人由朝做到晚,每日幾個麵包填得飽肚也是合法,你為何期望更多?

你以by law的標準待人,願上主也以by law的標準待你。我如此說。

老爸和老媽說過:「叫人還錢慘過乞食。」算是第一次體驗。面對難以追討的損失,我只可以把案件陳明於上主面前,求祂判斷。

這位對信仰認真的工人,有她的一套邏輯不需賠償。她覺得損失的金錢又不是入她的袋,為甚麼要賠?她受保障,有權利(rights)隨意轉換僱主,隨意取消合約不用賠償。你因此付上的費用時間,全都跟她不相干。

原來,Fear God,只有這個層次。原來,說到底是要行使自己的rights。

「權不可以用盡」,香港人很明白,不必解釋。你用盡自己的rights,那我們就開展我們的rights給你看。我們有權以「疑似詐騙」報警,有權上小額錢債,有權請律師提告,有權向入境署申請black list。這就是我們的rights。不論我們做那一樣,都會有人或文件去到你工作的住宅,你的僱主都會發現這個工人帶來極大麻煩。不論我們的勝算多少,過程的代價對她來說都是毀滅性的。有權用盡 VS 有權用盡。濫權之前最好看看別人手上的牌面。這個時候,已經不是討價還價的時候,也不是講道理的時候,而是「鬥大」的時候。這很悲哀。但面對惡人,面對傷害你而面不改容的人,你要保護自己的時候,還期望用道理來說服他嗎?

欺善怕惡,持著我的朋友有家庭需要,不會有空閒來跟她拉拉扯扯而耍賴。惹得我和太太動了真火。惡人之惡,最惡是欺善怕惡。

說到這裏,這個工人立時妥協了,承諾會全數賠償。Fear God,竟然還不如Fear losing the job實際。

Fear God,因為在祂有mercy,而不是待我們by law。By law講的是right,如果上主跟我們講right就不必mercy了。以賽亞說的「因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是非常有智慧的領受。Fear God, then you know you have no right and done nothing right, then you know what you need is mercy, mercy from God. So that we can treat the others by mercy, not by law. 敬畏上主,好讓你懂得自己毫無權利亦毫無正直,叫你曉得自己需要上主的憐憫。然後你會以恩慈待人,而非按律法待人。

我不知道這個工人最後會否如期還清款項給我的朋友。事後反省回顧,原來,祈禱求主judge by law,也許幾近咒詛。試問誰又能在上主面前站立得住?

因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求主憐憫。阿門。